济南市纪委监委日前通报4起违规吃喝典型问题,其中提及李锋在担任莱商银行行长助理、副行长、营业部总经理期间,多次接受某公司法定代表人任某宴请。李锋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2025年1月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
湘财Plus注意到,这是公开信息中首次披露李锋已被判刑,刑期11年。
△莱商银行原副行长李锋。
从时间线来看,2024年3月,李锋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同年7月,李锋被通报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被开除党籍、公职;2025年1月,李锋被判处有期徒刑。不过,李锋涉及的犯罪事实、出庭受审等细节目前仍未公开。
简历显示,李锋1970年1月生,山东省济南市人,1990年7月参加工作,在职研究生学历,经济师,早年曾任莱芜市体育运动学校教师,1993年11月进入工商银行,先后担任莱城区支行会计员、人民西路储蓄所主任、龙潭大街分理处主任、莱芜市分行营业部主办,2002年1月加入莱芜市城市信用社,即莱商银行的前身,先后担任西苑办事处副主任、西苑办事处副主任(主持工作)、北苑办事处副主任(主持工作)。
2005年,莱芜市城市信用社改制为莱芜市商业银行,李锋继续担任该行北苑支行副行长(主持工作),后历任北苑支行行长、花园支行行长。2008年,莱芜市商业银行改名莱商银行,李锋先后担任该行花园支行行长,徐州分行筹备组副组长、副行长、行长,直至2016年调回总行,于当年4月起任行长助理,先后兼任钢城支行(管辖行)行长、营业部总经理,2020年4月起任莱商银行党委委员、副行长兼营业部总经理。
李锋被双开的通报指出,李锋与他人串供,对抗组织审查;违规收受礼金、消费卡,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和旅游活动安排,违规领取补贴;违规经商办企业;违规使用信贷资金买卖股票;靠金融吃金融,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贷款融资、办公楼处置等方面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莱商银行原董事长岳隆杰。
李锋被判刑11年之后,莱商银行第二任董事长岳隆杰以济南市人民政府参事的身份被查。据湘财Plus此前文章,2015年6月,岳隆杰从央行济南分行营业管理部副主任调任莱商银行董事长,2020年12月起还曾代为履行行长职责,直至2023年6月因工作安排辞去董事长职务。
值得注意的是,莱商银行首任董事长李敏实于2016年被查。彼时的通报指出,李敏实连年接受他人为其组织的祝寿活动并收受贺礼;违规投资入股关联企业并领取分红,违规自定薪酬,私设小金库为高管人员发放绩效薪酬;克扣信贷人员奖励金;与他人长期保持不正当性关系;收受特定关系人所送巨额干股并为其输送巨额利益,组织他人虚开发票等。
湘财Plus此前文章还提及,与李锋一样,李敏实来自工行系统,曾任莱芜市分行人事科长、支行行长、分行工会主席等职务,1997年起任莱芜市城市信用社理事长兼主任,2005年起任莱芜市商业银行董事长。
从任职时间上看,李锋与李敏实、岳隆杰均有过交集,为两人的下级。
△莱商银行。
公开资料显示,莱商银行成立于2005年,由莱芜市城市信用社改制而来,2008年由莱芜市商业银行更名为莱商银行。截至目前,莱商银行注册资本42.46亿元,国有法人股东15个,持股比例76.4%,最大股东是山东高速集团,持股比例20%。
截至2024年末,莱商银行资产总额2199.50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44.65亿元、净利润6.01亿元,同比分别增长2.42%、5.08%,不良贷款率1.64%,较上年度上升0.23个百分点,拨备覆盖率146.83%,较上年末下降18.22个百分点,成本收入比达到40.13%,为历史新高,逼近45%的监管红线。
撰文/湘财Plus 统筹/新湘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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