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本文主要内容,来自知识星球“财主资产模型周报20250601——美股”中第五部分“关键财经消息解读”,经由扩展而成。
特朗普,现在有正式绰号了——
怂人小卷饼(TACO)
TACO,是"Trump Always Chickens Out(特朗普总会认怂)”的首字母缩写,最初由《金融时报》的专栏作家创造,过去2个月已被金融交易员广泛采用,每当特朗普发出关税威胁引发市场暴跌时,投资者便押注他最终会退缩,股市将反弹。
原因在于,根据新闻媒体的统计,自2025年1月份特朗普就任美国总统以来,不到5个月时间里,他关于关税的政策变动已经超过了50次!
TACO这个词本身,原本是墨西哥风味小吃,用面饼或玉米饼包裹肉馅、蔬菜等卷起后徒手食用,所以特朗普喜提“怂人小卷饼” 这个绰号。
要知道,特朗普是一个最喜欢给政治对手起绰号的人,而且那些绰号,明显带有人身攻击意味但又特别形象易记,以此来打击政治对手,比方他给乔-拜登起绰号,叫做“瞌睡乔(Sleepy Joe)”,给卡马拉-哈里斯起绰号,叫“卡玛巴哈姐(Kamabla)”,给哈里斯竞选搭档蒂姆-沃尔兹起绰号叫“卫生棉条蒂姆(Tampon Tim)”,给美联储主席鲍威尔起绰号叫“迟迟鲍(Too Late Powell)”……
就这么一个喜欢给别人起绰号的人,当记者直接问特朗普是否知道“怂人小卷饼”这个绰号的时候,他一下子就勃然大怒,对着记者大发雷霆,说这个绰号“下作”、“恶毒”。看来,他给别人起绰号的时候,从来没有意识到自己下作和恶毒……
这就像,特朗普不在任的时候,喜欢攻击奥巴马和拜登政府大搞财政赤字,而实际上按照总统任期的财政赤字和美国联邦政府债务总额增加额度统计,特朗普本人才是美国有史以来在财政方面最不负责任的总统,包括最近的这个独一无二大美丽法案;
这就像,他在2020年和2024年的美国总统大选中,不断攻击政治对手拜登,说他儿子腐败,在乌克兰攫取利益;转过头来,他自己在总统上任的前一天,通过发行特朗普币这种空气币攫取几十亿美元利益,却觉得理所当然。而且还让老婆也发行空气币,儿子也发行空气币……
他儿子埃里克,更是成立一个加密货币基金,每次在他发布关于加密货币的政策前后,进行相关的操作,获取巨额利益。更不要脸的是,在前几天关税大战中,他又炫耀自己的政治盟友一天晚上赚了10亿美元,还在自己的政策发布之前,提前在社交媒体上喊单“赶紧买入股票”……
这就像,他在攻击政治对手希拉里的时候,不断拿爱泼斯坦和萝莉岛说事,说克林顿去过萝莉岛,而希拉里居然会喜欢这么一个涉嫌玩弄未成年少女的性变态男人,这女人简直是虚伪和阴险到了极点。结果,最新的马斯克在X转发的视频证实,特朗普本人才是爱泼斯坦的密友,而他才真正是萝莉岛的常客……
总之就是,特朗普自己干着天底下最下作、最肮脏、最无耻、最不要脸的事儿,却使劲儿攻击别人太下作、恶毒、肮脏,道德有问题……
现在,美帝的网上,已经出现了无数关于怂人小卷饼的AI梗图和视频。
不过,我们今天要讨论的,不是特朗普的个人道德问题,而是他的关税政策与联邦司法系统的冲突。更进一步地说,就是特朗普的离谱关税政策,到底能不能被联邦司法系统所阻断?
事情起源是这样的。
5月28日,美国联邦贸易法院裁定,特朗普无权依据IEEPA单方面征收关税,因此,法院要求禁止执行特朗普4月2日发布的行政命令(Executive Order 14257),即“解放日关税”。该禁令还包括此前对加拿大和墨西哥加征的关税以及因芬太尼问题而对中国加征的关税。
这一事件引发轩然大波,成为了美国关税问题的一次重大司法纠纷。
首先要说明的是,根据美国宪法第一条第八款中第1项和第3项,征税与对外贸易的调节权限,被明确地授予了国会,而不是总统。
所以,正常情况下,美国征收关税的权力,必须来源于国会,总统是无权征收关税的。
不过,在1974年的时候,美国通过了《与敌国交易法》(Trading with the Enemy Act, TWEA),授权总统在战时或紧急状态下“管制进口”,其中未对关税额度设定明确上限。1975年联邦巡回法院认可,总统在TWEA框架内,可对进口商品征收“附加关税”,但须遵循《美国统一关税表》税则——但注意,该条款指的是敌对国家,而且一般在战争状态下才能适用。
为了应对布雷顿森林体系解体后的国际经济的长期混乱,到了1977年,美国国会又通过了《国际紧急经济权力法案》(International Emergency Economic Powers Act),这就是IEEPA——这相当于和平时期的TWEA。
IEEPA授权总统,在国家紧急状态下,为了应对来自外国的异常或特殊威胁,从而规范商业活动。该法律的目的是赋予总统在国际经济方面采取行动的权力,以应对可能会影响美国国家安全、外交政策或经济的威胁。其中授权的内容包括:
调查、规范或禁止外汇交易、资金转移、货币或证券的进出口。
调查、冻结、规范、指示、撤销或禁止涉及外国或其国民在美资产的交易或行为。
在特定情况下,甚至可以没收资产。
众所周知的是,和平时期,动不动宣布什么经济紧急状态,这很容易为总统独裁留下口子。所以IEEPA相比TWEA,收紧了总统权力,强调说IEEPA在国家紧急状态下对进口的干预,不得凌驾于国会既有的贸易法之上。
特朗普在2025年1月就任总统后不久,就借口贸易逆差,宣布美国进入国际紧急经济状态,在这个基础上,对加拿大、墨西哥加征25%关税,借口芬太尼问题又对中国加征20%关税,然后,又在4月2日提出所谓的“对等关税”。而以上这些加征关税的法律依据,就是这个IEEPA。
但问题是,这个IEEPA中,并没有提到关税问题,也没有授权总统,可以随意对他国征收进口关税,而且还特别强调,“对进口的干预,不得凌驾于国会既有的贸易法之上”
特朗普政府当初觉得,引用其他法案征收关税比较麻烦,所以就想着钻IEEPA的这个空子。结果,4月份以来,美国多个州政府、多家企业以及非营利组织,都对特朗普政府的关税政策提起了诉讼,这些诉讼,集中在美国国际贸易法院(CIT,专门审理国际贸易相关案件的联邦法院)。
法官们都是研究法律条文的人精,当然立即看出来了特朗普政府钻空子的本质。
其中的2个案子,经过联邦贸易法院审理之后,3位法官一致认为:
1)IEEPA未明确提及“关税”(Tariff),而美国宪法第1条第8款赋予国会而非总统制定关税的权力。IEEPA授权总统“规范”(regulate)进口,但征收关税是否属于“规范”存在争议。
2)IEEPA要求总统行动基于“异常且特殊威胁”,贸易逆差长期存在,2024年美国货物贸易逆差超1.2万亿美元,并非突发紧急情况,特朗普政府滥用紧急权力。
3)重大问题原则(Major Questions Doctrine):最高法院近年来发展出的这一原则要求,涉及重大经济或政治影响的行政行为需有国会明确授权,特朗普的全球性关税(影响超1.3万亿美元的进口)被认为缺乏清晰授权。
4)非授权原则(Nondelegation Doctrine):国会不能将立法权过度委托给行政部门,若IEEPA允许总统随意征收关税,则构成违宪的权力委托。
注意,3名法官中有1位就是特朗普上一个任期所任命,另有1位也隶属共和党的保守派阵营,但3位法官一致判定特朗普政府“违法”,就是因为兹事体大,涉及到关税征收权限到底是在国会还是在总统这里,他们无法包庇特朗普,否则就是动摇了美国宪法的基础。
简单来说,联邦贸易法院的判决,符合美国宪法和上述法案的原则,完全没毛病。
不仅如此,法院的判决还强调了关税在全国范围内需“统一”,因此若关税命令对本案的原告非法,那么对所有主体均为非法,具有全国性效力(nationwide effect)。
也就是说,所有状告特朗普政府关税违法的原告,不管州政府还是企业,已经全部胜诉。
问题在于——
法律上没有问题,特朗普政府就会执行么?
对特朗普这种政治流氓来说,当然不会这么轻易服输。
特朗普的律师团队,立即向联邦巡回法院提出上诉,而司法部更是声称,取消这些关税,会削弱政府在与他国贸易谈判中的筹码和决心,助长其他国家继续占美国大便宜的风气……
一天之后的5月29日,联邦巡回法院,确实也受理了特朗普的上诉,而且还批准其暂停实施联邦贸易法院的裁决,当前关税状况不变。
接下来这个事儿,到底会怎么演变呢?
特朗普依据IEEPA所加征的所有关税,必然是违法的,但这个事情最终结果会如何,却和违法不违法没有什么关系。
毕竟,在政治和行政运作中,忠诚可能比“对错”更为重要。
以前的文章中,我曾经详细介绍过美国的宪法及联邦立法系统的运作。
美国这样的国家……(「链接」)
“选举人政变”,特朗普翻盘就靠这个了!(「链接」)
今天,再简单介绍一下美国的联邦司法系统。
首先要说明的是,美国是个联邦制国家,由50个州构成,而每一个州,都有依据州法而设置的州法院系统,只有涉及到州与州之间的关系,或者州与联邦的关系,或者联邦相关的法律事务,才会上升到联邦司法系统。
美国的州法院,包括了初审法院、上诉法院和最高法院,这个我们不做详细介绍。主要还是介绍联邦司法系统。
美国的联邦司法体系,严格来说包括四个部分:
初审法院(Trial Courts)、上诉法院(Appellate Courts)、最高法院(United States Supreme Court)以及非司法分支的联邦裁判庭。前三个是涉及到普通人和企业的,最后一个主要是针对军人和行政人员的。
先来说初审法院。
初审法院有两类,一类是对应司法管辖地域的94家地区法院(District Courts),一类是针对专门案件的初审法院。
专门的初审法院只有两个:
一个是联邦国际贸易法院(The Court of International Trade),负责审理全美国范围内涉及国际贸易、海关方面案件,这次裁定特朗普关税非法的,就是这个国际贸易法院;
另一个是联邦诉讼法院(The Unites States Court of Federal Claims),负责审理全美范围内涉及到国家赔偿、行政协议、行政征收、疫苗损害赔偿以及其他涉及联邦政府的赔偿案件。
再来说上诉法院。
上诉法院,就是负责审理针对初审法院的上诉案件的法院。但同时,上诉法院也负责审理部分初审案件,美国目前共有13个上诉法院。
其中,12个按地域管辖的上诉法院,分别为第1上诉法院至第11上诉法院,再加上一个哥伦比亚特区上诉法院。每个上诉法院,负责审理两类案件,一是辖区内针对初审法院的上诉案件,二是辖区内针对联邦政府机构提起的一审行政诉讼案件。这12家上诉法院具体管辖的地域如下。
另外,还有一个特殊的上诉法院,就是联邦巡回上诉法院(the Court of Appeals for the Federal Circuit),其负责审理三类上诉案件:
一是针对国际贸易法院的上诉案件,
二是针对联邦赔偿法院的上诉案件,
三是针对94个地区法院做出的专利案件判决提起的上诉案件。
这次受理特朗普政府上诉的法院,就是这个联邦巡回法院。
这里需要说明的是,美国巡回上诉法院的大部分判决,并不是由全体法官共同决定,而是随机挑选三名法官共同审理,被称为三人法官小组。
在初审法院、上诉法院之后,就是我们原来经常听说的美国最高法院了。
美国最高法院由1名首席大法官和8名大法官组成,法律对最高法院的管辖范围没有限定,任何案件都可以上诉至最高法院,每年有7000-8000个案件会被上诉至最高法院。但是,最高法院只会选出大约80件案宗,作为重点案件经过全体会议审查做出判决。
也就是说,提交给最高法院的案件,只有大约1%会得到审理。
最高法院具体会受理哪些案件,没有法律限制,而是由9位大法官自由裁量。国会虽然对最高法院受案范围有一些指引性规定(certain guidelines established by Congress),但不具有强制约束力。
某种程度上说,美国的最高法院,更多的是作为一个“美国三权分立”的政治符号而存在,处理的也大多是政治性的案件,不是普通的民事、刑事、行政等案件。
更进一步,最高法院做出的判决,也不是通常我们所以为的法院判决,而是就某个案件,进行深入的法律原则讨论,所以更像是法学博士论文。
更重要的是,最高院的判决,虽然在美国司法中拥有最高的权威,但是,其判决并不具有强制约束力。如果涉及到对联邦政府的裁决,是否执行,全看当时的总统及其行政团队对司法系统的尊重与否。
除了初审法院、上诉法院和最高法院之外,美国还有一些特殊法庭,其中包括了军事法庭(包括初审法院和上诉法院)、退伍军人诉讼法庭、美国税收法院、联邦行政机构和委员会……我们也不做详细介绍了。
除以上系统之外,美国还有一个不属于法院系统但专门负责服务于各联邦法院的机构,叫做“美国法院行政办公室”(Administrative Office of the U.S. Courts),算是政府机构,而该机构主要负责整理、统计和发布美国联邦法院官方数据和信息等工作。
介绍清楚了美国的司法体系,我们就可以来讨论,特朗普关税是否非法的司法流程,到底会怎样走下去?
5月29日,联邦巡回上诉法院已经批准了特朗普政府的请求,暂时搁置(stay)贸易法院对特朗普依据IEEPA所征收关税为非法的判决,要求双方提交书面辩论,相关文件将在6月初提交,法院据此做出下一步的措施。
根据相关规定,这个暂时搁置,只能有7-14天,接下来巡回法院必须提出相关的解决措施——也就是说,就在最近这一两周之内,联邦巡回法院,会就特朗普关税是否非法给出相应的判决。
前面提到,巡回法院的判决,并不是由全体法官共同决定,而是随机挑选三名法官共同审理,被称为三人法官小组——所以,如果从司法操作思路出发,特朗普政府可以考虑找3位支持当前政府主张的法官,让他们来审理案件,从而做出对特朗普政府有利的判决。
在贸易法院裁决之后,这个皮球已经被踢到了联邦巡回法院了,就看巡回法院到底是坚持宪法原则,还是屈服于特朗普政府的压力了。
不过,即便是巡回法院和贸易法院一样,坚持宪法的原则,裁定特朗普政府依据IEEPA的关税征收非法,特朗普政府依然可以暂不执行判决,而是将该问题上诉至最高法院。
到了最高法院,那就更有意思了。
本次关税议题,不仅涉及民众重大分歧,更是本届白宫政府对选民承诺和施政的核心,最高法院介入该案件,不管是支持特朗普还是反对特朗普,都会让最高法院陷入美国最激烈的话题冲突和政治矛盾旋涡中,损害最高法院自身的权威。
即便知道特朗普援引IEEPA非法,最高法院也很可能不愿意与特朗普政府发生直接冲突。
2021年初,特朗普不服败选,发动选民暴力围攻国会立法机关的情况已经表明,如果最高法院的判决不符合他的政治利益,特朗普有可能会选择做一个完全无视美国司法程序的“恶霸”。这不,今年上台以后特朗普,在移民问题上已经多次无视法院裁决,我行我素……
最近的,美国当地时间5月16日,美国最高法院暂时维持原判,阻止特朗普政府依据《外国敌人法》驱逐委内瑞拉移民,但特朗普政府依然消极对抗。
设想一下,最高法院如果判决特朗普政府败诉,但特朗普作为政治流氓,根本不予执行(前面也说过,最高法院的判决不具有强制约束力),最高法院的裁决权威何在?
再设想一下,明明知道特朗普援引IEEPA非法,最高法院如果判决特朗普政府胜诉,那么,美国宪法的基础原则何在?美国国体何在?
所以,我个人猜测,如果本次关税案件被提交到最高法院,最高法院的法官们为了保持最高法院的权威,最明智的选择,很可能是是置之不理(前面说过,最高法院可以自由选择审理哪些案件)。
即便是,经过旷日持久的法律审判,出现了市场最理想的结果——
1)巡回法院判决政府败诉,特朗普不服,上诉至最高法院;
2)最高法院选择受理该案件,并且遵循宪法原则,判决特朗普政府败诉;
3)特朗普政府良心发现不耍流氓,选择遵循最高法院的裁决;
特朗普政府,还是有办法继续保持关税,只不过,需要把关税问题援引的法案给改一下。
除了IEEPA之外,特朗普政府所征收的关税,可以援引的其他法案及对应的条款包括:
1)《1974贸易法案》的第122条:
“总统有权在特定情况下快速调整关税”。
这个条款的确非常好用,完全由总统一人决定,无需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调查,也无需到国会进行表决与。但缺点就是——该条款所涉及的关税调整,最长期限只有150天,到期后就又得跟国会商量了。
2)《1974贸易法案》的第301条,即著名的301条款:
“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可以以市场准入壁垒、知识产权侵权等理由,征收关税。”
该条款就是著名的301条款大棒,1980年代对日本半导体产业征收100%惩罚性关税,以及2018年对中国启动的涉及数千亿美元商品关税,都是依据的301条款。
但是,这个条款的实施,与第122条不同。301调查通常需耗时数周至数月,调查另一个国家的市场准入壁垒、知识产权等等,并通过公告、听证、公众评议等各个环节——很显然,对全世界其他国家加征关税,用这个条款,那就太麻烦了。所以,特朗普才鸡贼地选择援引IEEPA,而不是301条款。
但如果逼到某个份上,针对单个国家如加拿大、墨西哥或者是中国,而且也不怕麻烦的话,特朗普完全可以再次举起301条款的大棒。
3)《1962贸易扩展法案》的第232条:
总统有权以“国家安全”为由,授权总统限制进口。
301条款是针对国家,而该条款则是针对特定的行业限制进口。特朗普所谓的“对等关税”,是想从整体上恫吓和讹诈其他国家,所以他没有引用这个232条款。但如果真的在司法渠道受阻,特朗普极有可能采用这个工具,对中国、加拿大、墨西哥、欧盟和日本的特定行业征收高关税。
毕竟,特朗普本人说过:
“我们不打算生产运动鞋和T恤,也不想生产袜子……我们想制造电脑、半导体,坦克还有轮船……我们要做的是一些大事,比如人工智能。”
人家从来没打算做那些苦哈哈的“低级产业”,所以针对行业征税,会更符合特朗普关税接下来“精细化管理”的思路。
4)《1930关税法》的第383条:
若某国对美国的出口实施“歧视性待遇”,总统有权对该国进口商品加征50%的关税。
该法案和相应条款的制订日期,距离今天已经接近百年,但自制订出来以后却从未被使用过。主要是1930年代高关税和强烈民粹主义所带来的全球大萧条,给全世界带来的戕害太深了,以至于所有人都觉得,这就是个“死条款”,永远都不会被启用。但是,我们不能排除,当特朗普关税被最高院判定违法之后,他完全有可能首次启动该条款……
说了这么多,归根结底一句话,特朗普的关税,他只要想办法,一定是可以持续下去的,只是多了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而已。
不管怎样,出于对选民的承诺,特朗普政府对面向全球、特别是面向中国征收高关税的思路,已经是王八吃秤砣——铁了心的。而且,对中国商品征收高关税,打击整个中国的产业链条,已经成为整个美国社会的政治正确,他们已经有相当的共识。
所以,具体到我们中国来说,不要相信美国的司法系统能够阻止特朗普的关税政策,这是一种自我安慰的幻想。
关于中美关税和贸易争端,最终一定会越来越越恶化,直到两国陷入最终的“冷战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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